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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學務處 | 2018-02-23 | 點閱數: 504
主旨:函轉本府法制處謹訂 107 年 3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於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1 樓東哲廳舉辦「法制教育講習」,惠請各學校派員參加,並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法制處 107 年 1 月 31 日府法制字第 1070170124 號函辦理。
二、鑒於法律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民共同的生活規範,為了讓本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都能恪守法律規範,且將守法精神內化成個人的價值體系,本府法制處持續針對不同的法治議題,規劃設計多樣性的法治教育宣導與系統化的法治教育講習,以增進本局所屬各機關學校同仁之法制知能,讓法律落實於生活中,特舉辦本講習。
三、請各學校自行指派一名同仁報名參加。
四、請參加人員於 107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三)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 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 )完成線上報名作業。本局所轄學校所指派參訓人員如無公務人員終身學習網站帳號或非具公務人員資格者,請於上開期限截止前逕將填妥之報名表傳真至本府法制處張小姐彙辦(傳真電話: 06-2982360 、電話: 06-2991111#8034 )。
五、凡依規定報名並全程參加旨謁講習之人員,核予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認證時數 3 小時。
六、檢附議程及報名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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