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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23-01-31 | 點閱數: 1302

學生考試規則

(一)試場考試規則及違規事項一律依本校「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未經請假而缺席考試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並予適當處分。

(三)若因故請假者,依相關規定進行補考等事宜;模擬考不得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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