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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 - 教務處 | 2024-01-24 | 點閱數: 34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113 年 1 月 15 日奉准簽陳辦理。

二、為發揮機關整體行政能量,防範學校於 113 年春安工作期間發生重大破壞、危害或洩密等偶(突)發事件,或降低事件發生後之損害程度及範圍,爰訂定旨揭維護措施計畫。

三、本次維護措施規劃辦理期間自 113 年 2 月 7 日起至 113 年 2 月 15 日止,請學校廣為宣導「注意事項」,且請同仁落實執行,共同維護公務機密(含資訊安全)與機關安全。

四、維護期間內,倘發生重大危安狀況或洩密事件,請即時知會本校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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