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3 月 28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30030693 號函辦理。
二、檢附上開來函及招募簡章各 1 份,請逕行下載參閱。
三、由藝術領域教師作為啟動者,偕同其他學科領域教師籌組跨領域美感課程教師專業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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